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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司法文明的歷史特征及其意義——以宋代為例

2023.12.22 瀏覽量:

主講人 : 陳景良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

一、為什么選擇以宋代為例說明中華司法文明的特征?

宋代時律典已非常成熟,斷案的方法也有了較大發展,出現了很多高水平律學著作,說明宋代是我國古代司法文明的一大高峰。

二、中華司法文明的歷史特征:

1.以人為本、明德慎罰的司法原則;

2.情理法和諧統一的司法理念;

3.執法原情、調解息爭的司法目的;

4.“以五聲聽獄訟”的司法方法;

5.以注釋律學為指引的司法實踐。

三、中華司法文明的現代價值

1.法治與德治的有機統一;

2.治官、治吏及治民的平衡;

3.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的兼顧;



主講人簡介:

陳景良,男,1958年12月出生,河南鹿邑人。法學博士,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,博士生導師。中國法學會理事、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、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理事等。在《法學研究》、《中國法學》等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40余篇,多篇論文被《中國社會科學文摘》、《人大復印資料》、《律師文摘》等轉載。近年出版著作及教材10余部。

編輯:曹蔚

責編:韋麗